劉銘傳
官職:福建巡撫→臺灣首任巡撫。
1.來臺背景:1884年清法戰爭。
2.駐臺時間:1885年~1891年(共6年)。
3.建設目標:以臺灣一隅之設施為全國之範,以一島基國之富強。
4.重要措施:(1)擴大撫番:改善其生活,畫明地界,不准軍民侵陵,於
台北設 番學堂,與衣食、教算學、漢文、官話、臺語及起居禮儀。
(2)增郡縣:除臺北府外(府城於1884年建成,)又將臺灣府改為臺南府,
另於中部(臺中橋孜圖)置臺灣府,並擬定省會,全省增至三府一
州三廳十一縣。
(3)清理賦稅:設官銀局造銀幣,每年數十萬兩(這是臺灣自造銀元
之始) 。
(4)發展交通:1891年基隆、臺北鐵路通車(全中國第一條運客鐵路)
先後添購輪船八艘,遠達南洋,聯接南北電線,及於福建,擴充
基隆煤礦。
(5)推廣農業:種茶、植棉、栽桑、養蠶、水利灌溉。
(6)設新式學堂: 1885年在臺北大稻埕六館街創西學堂,是臺灣
第一個新式學堂, 1886年在大稻埕建昌街設電報學堂。
6.成就:完成建省工作(1887年),為臺灣近代化奠定相當基礎,臺北府首有電燈。